在马来西亚想离婚怎么办?先了解双方面离婚与单方面离婚

【新山律师版权所有】

如果您还在寻找离婚的方向,或每天为了“到底应不应该离婚”而感到懊恼、迷茫,请先让自己静下来。

不要急着签署任何文件,也不要单凭亲友、社交媒体或电视剧中的说法,决定自己下一步该怎么走。

离婚不仅是结束一段婚姻,还可能牵涉孩子、房屋、婚姻财产、生活费、债务和未来生活安排。作出决定以前,至少应当先了解马来西亚的基本离婚制度。

从2015年的离婚讲座中,我们看见了什么?

从2015年开始,我们曾经举办过数场百人离婚法律讲座。

在讲座过程中,我们发现很多人虽然已经考虑离婚很久,却仍然不清楚:

  1. 配偶不同意,自己是否还可以离婚?
  2. 分居两年后,婚姻是否会自动结束?
  3. 一定要双方签名,才能向法庭申请离婚吗?
  4. 双方面离婚与单方面离婚有什么分别?
  5. 孩子、房屋及生活费应该怎样安排?
  6. 结婚未满两年,是否完全没有其他处理方向?

有些人甚至因为受到香港电视剧或外国法律资讯的影响,误以为夫妻只要分居满两年,就会自动离婚。

这是一个必须纠正的误解。

马来西亚没有“自动离婚”

在马来西亚,夫妻分开居住,无论已经两年、五年或更长时间,都不代表婚姻会自动解除。

只要没有依照适用的法律程序取得离婚,双方在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一般仍然存在。

分居两年可能与某些单方面离婚的情况有关,但“分居满两年”与“自动离婚”完全是两回事。

所以,不要因为双方已经多年没有联络,就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已经恢复单身。婚姻状况可能影响再婚、遗产、财产、保险及其他法律安排。

马来西亚非穆斯林离婚的两个主要方向

对非穆斯林民事婚姻而言,一般可以从两个主要方向理解:

  1. 双方面离婚,也称为共同申请离婚;
  2. 单方面离婚,也称为单方申请离婚。

选择哪一个方向,通常取决于双方是否同意结束婚姻,以及能否谈妥相关条件。

什么是双方面离婚?

双方面离婚,是指夫妻双方都同意结束婚姻,也能够就主要安排达成协议。

双方通常需要讨论的事项包括:

  1. 孩子由谁照顾;
  2. 另一方如何探望及陪伴孩子;
  3. 孩子的生活和教育费用;
  4. 配偶生活费问题;
  5. 房屋及其他婚姻财产如何处理;
  6. 共同贷款及债务如何安排;
  7. 其他与离婚有关的条件。

双方面离婚不只是双方都说一句“我同意离婚”。

真正重要的是,双方是否已经看清楚条件,并在没有受到威胁或不当压力的情况下,自愿作出决定。

如果夫妻仍然可以冷静坐下来谈,好好处理孩子、财产及未来安排,双方面离婚通常能够减少不必要的争执和情绪消耗。

所谓“好聚好散”,并不是对过去毫无感情,而是在确定婚姻无法继续后,尽量避免让彼此及孩子承受更多伤害。

什么是单方面离婚?

单方面离婚,是指其中一方要结束婚姻,但另一方:

  1. 不同意离婚;
  2. 不愿意签署文件;
  3. 一直逃避或不作回应;
  4. 虽然同意离婚,却无法谈妥孩子、财产或生活费等条件。

在这种情况下,并不表示想离婚的一方必须永远被困在婚姻中。

对一般非穆斯林民事婚姻而言,单方面离婚的核心问题,是婚姻是否已经无可挽回地破裂。法庭会根据个案所提出的事实和证据作出判断。

常见的相关情况包括:

  1. 配偶通奸,使申请者无法继续共同生活;
  2. 配偶的行为使申请者不能被合理期待继续与其共同生活;
  3. 配偶在提出申请前,已连续遗弃申请者至少两年;
  4. 双方在提出申请前,已连续分开居住至少两年。

这四种情况不能只看表面的一句话。

例如,“经常吵架”“感情不好”或“住在不同房间”,是否足以符合相关法律要求,仍然需要根据完整事实、时间和证据判断。

因此,这篇文章只能帮助公众认识基本方向,不能代替针对个别婚姻情况的法律意见。

配偶不肯签名,我是不是永远不能离婚?

不是。

如果双方能够谈妥,可以考虑双方面离婚。

如果其中一方坚持离婚,另一方不同意或拒绝合作,也不代表申请者必须跪求对方签名,才能结束婚姻。

这种情况下,需要了解的可能是单方面离婚方向,而不是继续等待对方“批准”。

不过,单方面离婚并非只需告诉法庭“我不爱了”。申请者仍需根据自身情况,面对相应的法律程序和证明问题。

是否必须结婚满两年才能申请离婚?

一般而言,非穆斯林民事婚姻通常须从结婚日期起满两年,才提出离婚申请。

不过,不能把这项一般规则写成“结婚未满两年绝对不能离婚”。法律也可能允许当事人在特殊情况或承受特殊困难时,向法庭申请特别许可。

是否符合有关例外,并不是单凭当事人觉得婚姻很痛苦便能确定,需要根据个案事实判断。

因此,如果婚姻未满两年,但已出现严重问题,不要单凭网络文章作出结论。先了解自己的实际情况,会比盲目等待更加稳妥。

离婚以前,先问自己几个问题

婚姻看似只是一个简单的名词,里面却包含感情、责任、孩子、经济和人生选择。

决定以前,不妨认真问自己:

  1. 这段婚姻面对的是暂时冲突,还是已经长期无法改善的问题?
  2. 我是否仍愿意尝试沟通、辅导或其他修复方式?
  3. 如果婚姻真的结束,孩子的生活应该怎样安排?
  4. 我的收入、住处及日常生活是否已经有所规划?
  5. 房屋、贷款、存款、保险及债务情况,我是否真正了解?
  6. 我是经过冷静思考,还是在极度愤怒或受伤时作出决定?
  7. 我是否清楚自己即将同意的离婚条件,会带来什么长期影响?

这些问题不是为了劝您一定留下,也不是催促您马上离开。

它们只是帮助您分辨:您现在需要的是修复婚姻、进一步了解情况,还是认真面对离婚安排。

有孩子时,离婚不等于亲子关系结束

夫妻关系可以结束,但父母与孩子的关系不会因此消失。

讨论离婚条件时,不应只想着谁“赢得孩子”,而应考虑:

  1. 孩子主要与谁生活;
  2. 孩子如何继续与父母双方保持关系;
  3. 上学、医疗及日常生活如何安排;
  4. 孩子的费用由谁承担;
  5. 假期和重要节日如何分配;
  6. 父母如何避免让孩子卷入冲突。

孩子不应该成为报复对方的工具,也不应该被迫在父母之间选择立场。

不要为了尽快离婚,随便答应所有条件

有些人只想尽快结束痛苦,于是告诉自己:

“什么都给对方,只要让我离婚就好。”

可是,离婚文件签署以后,有些安排可能长期影响孩子、房屋、财务和未来生活。

在情绪最低落的时候作出的决定,不一定是最适合自己的决定。

离婚可以选择和平处理,但和平不等于完全放弃了解自己的情况。真正成熟的协议,应当建立在双方清楚条件及后果的基础上。

离婚不是失败,而是需要认真面对的人生决定

人生总有起起落落。

有些婚姻能够经过沟通与辅导重新建立关系;有些婚姻即使双方已经尽力,仍然无法继续走下去。

选择离婚不一定代表谁是坏人,也不一定代表过去的一切都没有价值。它可能只是两个人在走过一段人生以后,终于承认彼此无法继续以夫妻身份生活。

无论最后选择留下或离开,都不要单凭恐惧、愤怒或外界压力作出决定。

先了解,再决定。

新山离婚及家庭法律咨询

如果您仍然不清楚自己的情况较接近双方面离婚还是单方面离婚,或需要了解孩子、婚姻财产及其他相关安排,可以联络 William Florence & Partners

我们的办公室位于新山 Larkin、Southkey及士古来 Nusa Jaya Mas,为新山、柔佛及周边地区的客户提供离婚与家庭法律服务。

总行—Larkin(新山)

地址:No. 34-01, Jalan Idaman 2, Taman Larkin Idaman, 80350 Larkin, Johor
电话:07-226 6533 / 07-224 2277
传真:07-223 7722
WhatsApp:016-788 9176
电邮:william.lim@wfpartners.com.my

第二分行—Southkey(新山)

地址:C-3-28, Block C, Pusat Komersial Bayu Tasek, Persiaran Southkey 1, 80150 Johor Bahru, Johor
电话:07-287 7925
手机/WhatsApp:016-980 1518
电邮:florence.toh@wfpartners.com.my

第三分行—Nusa Jaya Mas(士古来)

地址:15A, Jalan NJM 1/1, Taman Nusa Jaya Mas, 81300 Skudai, Johor
电话:07-559 2883
手机/WhatsApp:016-800 6743
电邮:william.lim@wfpartners.com.my

网站:https://wfnpartners.com/

免责声明:本文仅供一般公众教育及法律知识分享,不构成针对任何人士或个案的正式法律意见,也不应被视为自行提出离婚申请的操作指南。每段婚姻的事实、文件、证据、家庭情况及适用程序均可能不同。作出决定或签署任何文件前,应针对自身情况寻求专业意见。本文主要讨论马来西亚非穆斯林民事婚姻;穆斯林婚姻受不同法律及司法制度管辖。

Scroll to Top